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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一河(纵江沟)建设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03  访问量:     

1. 招标条件

纵一河(纵江沟)建设工程经 扬行审投资发〔202161文件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瓦窑现有灌溉取水接口作为活水源头,新开纵一河总长约 1.2km (含过路箱涵及保水控制 ),其中:江平东路~秋实路保水控制闸新开河道长约 809m( 西湖活水管道影响范围内 20m 河底高程 13.4 河底宽9m; 瘦西湖活水管道影响范围外789m河底高程12.0m 河底宽4m);秋实路保水控制闸北城路新开河道长约215m (河底高程为8.5m 河底宽2m) 新建保水控制闸座堪顶高程为13.5m,堪上河底高程为 12.0m,堪下河底高程为8.5m,过流宽8.5m。工程等级为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次要建筑物等级5级,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根据分标方案及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本次招标的是纵一河(纵江沟)建设工程施工标(合同编号ZYHKW-2021-SG01),本标段概算总投资约 2050万元,工程内容为:

(1)新开河道工程:河道总长约 1122m(不含过路节点建筑物);

(2)控制建筑物工程:在河道秋实路与北城路之间段新建保水控制闸 1 座将河道分为上下两级;秋实路南侧保水控制闸:堰顶高程为 13.5m,堰上河底高程为 12.0m,堰下河底高程为 7.0m,过流宽 9m,溢流堰通过 14 的护坡与下游河道段衔接;

(3)活水工程:对瘦西湖路活水管网与纵一河相接段新开出水口,作为纵一河活水水源来保证河道的活水性与水环境;

(4)管网改造工程。

2.3 本合同项目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2.4 本合同项目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施工计划于2021 12   1 日进场施工, 2022 1 29 日全部完工(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拟任项目经理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按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为B级);

3.4 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CA证书签章。

4.3 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 各投标人请于2021114 00020211111 000,登录“扬州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5招标文件(含图纸):1000/标。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21111114:30在物港路与太平路交叉口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 26 1000

6.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3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111 26 1000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电话:0514-82930322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65

联系人:陈工、曹工

电话:0514-87116778

9. 备注

9.1 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评标细则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20

投标报价:                       70

企业业绩                       2

项目管理机构:                   3

企业信用等级                   4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1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1-A/n 

S为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为招标最高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1工场及临设布置(1.5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维护协调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0.5分。

1.2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3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水泥、黄砂、碎石、石灰、钢筋及砼等主要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有详细的计算说明,配置安排详尽合理,得1分。

1.3主要临时措施(3.5分)

1、施工降(排)水方案、施工截流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施工期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3、冬季施工技术及安全防汛预案全面合理、防汛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1分。

4、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0.5分。

1.4控制闸、挡墙及活水工程施工措施方案与质量(4.5分)

1、控制闸建设施工措施方案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2、挡墙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3、活水工程施工方案措施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5分。

1.5河道开挖及管网工程、景观绿化施工方案与质量(4.0分)

1、河道开挖、土方运输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检测试验及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2、管网工程施工工序合理、工艺及控制全面可行,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3、景观绿化施工方案措施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1.6管理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

3.5分)

1、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2.2.42

二、投标报价

70分)

2.1报价得分

70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2.2.2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0.5分;

   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1.0分;

④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2.2.43

三、企业业绩(2分)

3.1企业业绩

2分)

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 100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0分,最高得 2.0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三者缺一不可)。

2.2.44

四、项目管理机构(3分)

4.1踏勘现场

2分)

项目经理准时参加踏勘现场的得2分(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准时现场签到的签名为准,未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得分)。

4.2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1)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0.2分,最多得1分。

2.2.45

五、企业信用等级(4分)

企业信用等级

4分)

扬州市水利局: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1.6分;D0.6分(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19日公布);

2.2.46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备注:安全生产标准化赋分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为准。

















































































注: 1、投标人须将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系统的“原件复印件”中。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为保证评标质量,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前1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技术标评审;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1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技术标评审。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时,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