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代菊同志任扬州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处长;
咸京同志任扬州市水利局南水北调处副处长;
聘任余敏同志为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河道管理科科长;
聘任苏飞同志为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通运闸片区管理所所长。
上述同志试用期一年。
中共扬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