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局长郑灯龙:
负责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水污染防治、河长制、“两违”“三乱”整治等工作。
分管水政水资源处(行政审批处)、河湖长制工作处、节约用水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