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19〕740号文批复了工程初步设计,省水利厅以苏水建〔2019〕46号文对扬州市内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了批复。工程总投资67亿元,我市境内投资9.09亿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7.2亿元,补助比例80%。工程2019年11月全面开工建设,计划总工期48个月,2023年建设完成。我市境内工程分部在宝应县、江都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拓浚整治75.02千米,加固堤防20.02千米,新建护岸23.11千米,拆建桥梁27座,治理涵、闸、站72座,其中涵闸34座、泵站16座、闸(涵)站22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