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250个单位“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50名同志“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348名同志“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我处宝带河片区管理所副所长余敏同志被表彰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此次表彰由中央批准开展,旨在激励各级河(湖)长和广大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干部职工进一步锐意进取、履职尽责。
来源: 城市河道处 发布日期: 2021-06-07 访问量: |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250个单位“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50名同志“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348名同志“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我处宝带河片区管理所副所长余敏同志被表彰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此次表彰由中央批准开展,旨在激励各级河(湖)长和广大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干部职工进一步锐意进取、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