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管理所:
为切实做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处拟于2021年10月26日至28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请各部门全面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相关安全台账资料检查,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重大活动营造良好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安全台账资料检查
重点检查“日常检查表”“泵站运行记录表”“标识标牌检查记录表”等是否按照标准和管理规定填写。
2、消防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堆放杂物,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定期组织维护保养。
3、建筑施工检查
重点检查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垂直运输机械等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点,是否存在野蛮施工、超进度、赶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安全检查分组安排
由处领导带队,对管理所和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分组开展。
1、工程施工现场
带队领导:戴鹰
检查成员:工程建设科、智慧水利科各一人
2、处机关、古运河管理所
带队领导:沈圩加
检查成员:办公室、运行管理科各一人
3、润扬河、沿山河管理所
带队领导:张砚
检查成员:水政监督科、工程建设科各一人
4、黄金坝、通运、安墩管理所
带队领导:周玉梅
检查成员:运行管理科、智慧水利科各一人
三、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采取座谈交流、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管理所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向被检查单位、部门和管理所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被检查部门应根据要求限时完成问题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至智慧水利科,智慧水利科收到报告后,按规定到现场检查验收,实施销号管理。
3、各部门应根据检查的内容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做好检查的配合工作。
特此通知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