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管理所:
我处蒋湧、严叔春、沈海方、韦玮、吴艳、王健、张宪云七名同志已取得水利专业工程师技术资格,根据《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扬城河〔2020〕33号)文件精神,经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上述七名同志为工程师,于2021年7月起聘。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