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管理所:
根据《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扬城河〔2020〕33号)文件精神,经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处部分人员聘用的岗位进行调整。现将岗位聘用结果通知如下: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3人)
徐其中、邹丹、张欣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8人)
蒋宏岭、孙仁祥、路庭军、马赛、黄胜宇、彭迪
苏飞、许晨钰
3、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5人)
王苏红、李佳颖、王静、左洋、潘睿
以上人员岗位聘用时间从2021年7月起算。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2021年7月15日